一、近期部分單位辦理學生2日以上戶外活動,活動前,未將行程送校安中心管制,亦未請同學主動向家屬說明,活動中亦未安全回報,致家屬來電向校安中心求助查詢,徒增困擾,甚至引發家屬質疑。
二、鑑此,請各單位除赴校外教學申請及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每週活動訊息一覽表,已有制式表格,援往例作業程序申請,每週送校安中心管制外;餘各室、處、中心、組、院、系、所、宿舍辦理之學生校外活動,請依權責核定後,確實依附表-範例內容填報,並於每週三前送校安中心,以利行程掌握。
三、寒、暑假期間,學生參加2日以上之各類戶外活動,如登山、露營、旅遊、國內(外)參訪、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做好行前準備,活動期間注意安全外,亦請各單位協助掌握,統於寒、暑假放假前二週,將行程表送校安中心,俾利至教育部網頁填報登錄。
檢送本校校安中心管制學生校外教學暨自治組織及社團活動管制表填報作業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