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務組】 114學年第2學期有錯誤標註符號學生請務必於錯誤更正截止日前完成更正否則視同無效選課 如有錯誤標註符號學生,請務必於至遲於錯誤更正截止日(3月16日)前完成後續選課及錯誤更正。 否則視同無效選課 附件: 未修上先修下-上學期未達50分續修下學期申請單.docx 超修申請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