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暑期實習案: 1.高雄市政府113年暑期實習 (1)如有學生設籍於高雄市且有意參與市政學習,請填妥附件2表單,於113.03.8.前送交系辦續辦。 (2)該轄所屬各單位實習,名額不同,皆無給付薪資、津貼、工讀金、膳宿或交通費等。 (3)實習生須自行辦理校外實習保險 附件: 來函 高雄市政府提供113年暑期實習機會供設籍該市學生學習名額.pdf 附件1 高雄市政府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作業計畫.pdf 附件3 高雄市政府 113 年度暑期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一覽表(局處).pdf 附件4 高雄市政府 113 年度暑期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一覽表(區公所).pdf 附件2 高雄市政府113年度暑期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