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中心 函
機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傳 真:02-29052262
承 辦 人:傅靜平
聯絡電話:02-29053021
受 文 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107年08月24日
發文字號:輔環二字第1070082893號
速 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 件:(0件) 教育訓練計畫及議程(107)
主旨:
函發本中心辦理「107學年度實驗室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敬請 台端準時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三十三之規定辦理。
二、各實驗室及實習工廠之新進人員,含老師、職員、助教、技士、研究助理、研究生及大學部專題生等均應全程參與。
三、教育訓練時間為107年9月14(星期五)、9月15日(星期六)、10月6日(星期六)共計三個梯次,請參訓者擇一梯次參加。報名網址:http://activity.dsa.fju.edu.tw/ActivityList.jsp#tabSearchById,場次ID : 26773。訓練課程內容詳如附件一。
四、如有新進教師及助教、職員或是大四需進入研究室專題生,請系所承辦人廣為通知,逕行上網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五、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四十六條規定,對於旨揭訓練有接受之義務,未參訓之人員,依法將遭罰鍰參仟元整之處分﹔另依102環安衛委員會議之決議「學生若未受訓,實驗室負責老師同意其進入實驗室,發生事故將由負責老師自行負責」,敬請單位主管加強督導參訓人員務必親自出席,全程參與,以維護自身安全並避免違法受罰。
六、不克出席者,請專簽述明原因送指導老師、系主任及院長同意後送環安衛中心備查。
七、響應環保,配合節能減碳原則,當天參訓人員請自備環保杯、筷、紙及筆與會(現場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