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受理高雄市文化局111年暑期實習徵求申請,系收件截止日為111年2月28日。
1. 紙本:請同學填附件2, 檔案請學生另存新檔, 檔名請以「學校、系所、年級、學號、姓名」存檔
(例如: 輔仁中文二409010011陳小明)
如學生有個人佐證資料(如證書或語言檢定證明), 請統整在同一個檔案內,一人一個檔案,不限頁數。
2. 電子檔:請同學填附件4 檔案請另存新檔,檔名請以「學校、系所、年級、學號、姓名」存檔 ,
擲回系辦信箱:054458@mail.fju.edu.tw
(例如:附件1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111年度大學院校暑期實習名額彙總表-輔仁中文二409010011陳小明 )
相關說明:
高雄市文化局轄下各單位徵求名額不同, 要求亦不同,
填寫意願時,各單位代號請仔細填寫,以免錯漏便為不同處室
(請參見附件1 實習名額彙整表)
實習期間(111年7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無支付實習學生任何報酬、膳宿、交通及保險費用;
為確保學生於實習期間之安全,請務必為錄取實習學生投保相關意外傷害保險。
(實習生保險部份,須學生自付,待實際錄取後再行處理)
另文化局亦要求實習生使用設備、文案資料應負有保密之義務。規約部份如附件6,也請實習生詳讀並遵守。
因實際實習日為111年暑期,時日尚久,恐屆時會另有要務,
請申請學生詳細考量自身狀況再行提出申請,以免錄取後放棄,影響實習單位作業及校譽。
謝謝大家協助及配合!
附件說明:
1. 公函 高雄市文化局來函
2. 附件1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111年度大學院校暑期實習名額彙整表
3. 附件2 高雄市文化局111年暑期實習申請表(學生交紙本)
4. 附件3 高雄市文化局111年暑期實習申請表-範例
5. 附件4 高雄市文化局111年暑期實習申請名單 (學生交電子檔)
6. 附件5 高雄市文化局111年暑期實習申請說明
7. 附件6 高雄市文化局學生實習規約 (請務必請學生詳閱及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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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收發文號: |
111000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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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年限: |
收發日期: |
111年0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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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簽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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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稿文號: |
111129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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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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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80252高雄市五福一路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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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07-2288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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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
周育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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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7-2288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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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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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
輔仁大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0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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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高市文人字第111300719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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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 別: |
普通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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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 件: |
(6件) 如說明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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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旨: |
本局、高雄市立圖書館、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及高雄市電影館111年度暑期實習名額共計310名,請轉知學生實習資訊及協助申請作業一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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